根据学校巡视巡察的要求及管理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现将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登记备案人员按照《温州医科大学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温医大[2019]7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未纳入学校登记备案范围的教职员工因私出国(境)须事先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国(境),回国后应及时向学院报告出国(境)时间及行程。
三、全体教职工出国(境)均需审批,原则上应利用寒暑假、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等时间出国(境)。
四、登记备案人员登陆学校综合门户-因私出国(境)线上审批;未纳入学校登记备案范围的教职员工线下填写《公共卫生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经审批后报办公室备案。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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