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温州医科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2024年度基地自设课题申报工作启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系列文件法规精神,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总要求,聚焦医学人文研究前沿问题及相关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积极壮大医学人文研究院研究特色和优势研究领域,着力打造高水平、标志性、系列化成果,进一步提升医学人文研究院的学术影响力。
二、课题类型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基地课题招标不限项,课题分两类,课题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择优立项为基地自设重点或一般课题,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具体类别分为:
1.重点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
2.一般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
课题经费由基地统一拨付、管理,分两期拨付,立项后拨付50%课题启动经费,课题结题后再拨付剩余课题经费。后期基地将从自设课题中视成果质量评出7项进行推荐,经省社科联专家评审后立项为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常规课题,级别分为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其中,重点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如后期推选立项为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每项课题资助经费在自设课题原有经费的基础上补足差额,其他不再拨付经费。
三、选题方向
本次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研究方向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向:
(1)医学人文与医学教育研究
(2)医学人工智能伦理研究
(3)社会医学与医学史研究
课题选题侧重理论研究,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选题申报。
四、课题评审
1.本次课题面向全国接受申报,主要是为后期申报省社科规划重点基地项目和培育基地丛书计划而设立,课题负责人须具有按时完成课题任务的能力和团队,课题要求注重原创性、学术性、时代性,重点考虑以专著形式进行结题的课题,符合基地研究方向的专著项目,纳入基地丛书培育计划进行立项,基地协助组织出版并优先以省规划基地项目报送省社科联。此外,符合基地研究方向的专著书稿完成80%以上、未出版的,可申报基地后期资助。
2.本次课题采取差额评审方式,择优立项,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客观、规范”的原则,由基地组织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展开评审。评审完成后,将在温州医科大学社科处网站、医学人文研究院网站及时公布课题评审情况。
五、结题事项
1.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研究时间自立项日起算。
2.署名要求:课题成果的研究内容必须紧扣申报主题和研究范围。公开发表的论文,须首要标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温州医科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课题成果(编号xxx)”字样;出版的著作,须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成果”作为同一级别课题的唯一标注。未达到以上标注要求的,结项时不予认可。
3.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申报事项
课题申报书、论证活页、汇总表、后期资助申报表见附件。请申报者在截止日期前将纸质申报表(附件1)一式 3份、活页(附件2)一式 3份、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3)1份提交至温州医科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所有纸质材料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huelspring@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2024年度医学人文研究院课题申报”字样)。申请后期资助的课题申报人请将后期资助课题申报表(附件4)、匿名书稿、出版合同扫描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课题申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基地长期鼓励支持以下项目以成果认定的方式进行申报,经省社科联审核后,级别追认为省部级,不占用基地年度自设课题立项数(具体申报日期和方式另行通知),有意向的申报者可提前谋划:
成果聚焦基地研究内容和研究领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未标注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资助的,可申报:①文章发表在“三报一刊”且正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②研究成果发表在国内权威期刊、SSCI(SCI)一区期刊或A&HCI收录期刊;③在“浙江宣传”微信公众号刊发文章且点击量超过10万人次(限经基地和省社科联推荐)。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689921,18358705269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仁楼7C106-1(邮编:325035)
2024年5月27日
温州医科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
附件:
附件2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