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温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温医大研〔2019〕40号)要求,我院博士生招生复试(第二批)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名单
经过学院资格初审、专家评分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资格审查结果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复试考核比例为1:3。
进入复试综合考核的考生若放弃资格,则进行顺位递补,进入综合考核考生的材料评审成绩须不低于60分。
二、材料复核
考生须根据学院要求提供材料复核,复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基本材料要求如下:
1.《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原件(研招网报名系统打印,须签字盖章。应届生由所在学院盖章,往届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和学生证原件(应届生须提供,需具备有效注册章)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本科和研究生)和学位证书原件(学士和硕士)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本校研究生不需要提供)。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4.温州医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
5.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CET-6、TOEFL、IELTS等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6.个人陈述(包括个人学习经历和科研经历等);
7. 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8.报考专业领域内两位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原件(双面打印,须推荐人手写签名,校外专家须提供职称相关证明)
9.已发表的符合要求的论著(中文期刊含封面目录和正文,SCI、EI杂志收录论文须提供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2024年12月之后开具的文献收录证明原件及文章原文首页);
10.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11.职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有)。
考生请携带复核材料于6月16日9:00-10:00期间进行现场报到,报到地点为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仁楼7A310-2。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和地点:
6月16日14:00,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仁楼7A310-1。
请于13:30到7A313签到候考。
2、复试方式和内容:
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每位候选人面试时间约20分钟。
复试内容包括2分钟英语自我介绍、10分钟PPT中文汇报(汇报内容包含过去的学习工作经历,目前从事的工作内容,将来的读博计划)、考官提问三部分。
注意:汇报PPT请于6月15日17:00点前发至邮箱wywgxkb@126.com,并同时发送一份个人简历。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综合考核专家结合申请人各方面情况,现场独立评分,同一批次考生根据其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体格检查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将三甲医院体检报告原件(至少含胸部透视检查、血、尿常规、肝功、色觉检查)邮寄至学院。6个月内已参加所在单位体检(三甲医院体检)的考生,可提供既往体检报告复印件。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博士生招生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下一年度不再接受其申请。
(三)如经查实,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有明确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严重违规行为,将取消该导师三年内的招生资格。
(四)拟录取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应届硕士生入学前未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3. 入学前因违法、违纪受处分。
七、学院联系方式
电话:0577-88833827
邮箱:wywgxkb@126.com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仁楼7A310-2
医学人文与管理学院
2025年6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