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温医大〔2021〕6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第三轮专业技术五级以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学校在册在岗的事业编制教职工(博士后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直报期间没有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参加本次岗位聘用)。
二、岗位总量与等级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按实际人数核定,各岗位等级比例详见《温州医科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
(二)同一岗位系列中,上一级岗位空缺时,空缺指标可用于下一级岗位。
三、聘用程序
(一)学院公布聘用条件。
(二)个人申报。教职工按照聘用条件对应填写岗位聘用申报表(附件2)。
(三)资格审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业绩认定。教学、科研业绩认定分别以教学、科研主管部门标准为准。思想政治鉴定意见党委、所在支部出具。
(四)材料公示。学院在评审前公示专业技术五级以下岗位的申报材料,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组织评聘。学院组织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开展评审及推荐工作。
(六)学院审批。学院审定推荐意见及拟聘方案,并上报学校。
(七)学校进行拟聘人员公示。
四、聘用材料报送要求
(一)本轮岗位聘用时,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年限、各类申报材料计算时间为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日期开始至2021年6月30日止,期间未聘为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年限不予计算,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当年不予计算。从2011年起及之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当年7月—12月的业绩可作为岗位聘用申报业绩。
(二)教职工根据现聘岗位性质申报相应类别等级岗位,对应填写岗位聘用申报表,申报相关材料按《温州医科大学岗位聘用申报材料相关要求》(附件4)上报。
(二)专业技术五级以下人员的《岗位聘用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一份)和表中所填业绩的证明材料(纸质一份)于2021年12月20日前交各片区审核汇总,各片区经办人员信息(见附件5)。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
1-2: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温医大卫管 [2021] 3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