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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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关于申请使用PI实验室的通知
  • 作者:廖忠鹭  编辑:黄宏  来源:   浏览:; 时间:2021年11月24日 17:58

  • 各位老师:

    为加强科研实验室的管理,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落实学校有偿使用科研实验室的工作安排,经过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并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将学院位于生物医药科研大楼北三楼的一部分科研实验室转设为PI实验室。

    一、基本情况

    1.科研实验室的范畴。本《通知》所指的科研实验室,是我院位于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生物医药科研大楼的实验室,分布于北楼3楼(大部)和北楼2楼(约一半),面积共计1500㎡。

    2.科研实验室的归属。科研实验室全部面积归属于浙江省流域水环境与健康风险研究重点实验室(简称省重点实验室)。

    3.科研实验室的功能分区。根据历史和现状,科研实验室的功能分区包括为省重点实验室(侧重于水环境)、预防医学系实验室和独立PI实验室3大部分,面积分为588.58㎡、313.63㎡和653.79㎡。

    二、调研经过

    为落实学校有偿使用科研实验室的工作要求,学院先后于2021615日、202179日、20217162021913日召开座谈会,就加强科研实验室管理和落实缴费工作广泛征求老师们的意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学院专门组织预防医学系全体老师继续就加强科研实验室管理和落实缴费工作开展深入讨论,并进行投票。通过深入调研以及反复论证,学院党委根据学院十四五时期的战略发展规划,经研究决定,将一部分科研实验室转设为PI实验室,供符合条件的科研团队(课题组)申请使用。

    三、PI实验室清单

    本次可供申请使用的PI实验室(用房)包括B308B309B310B313B313-2B313-3B314B315。其中,B309-1B309-2拟改造成学习区,B313为公共区域,使用费分摊方法另行商议。

    实验室门牌号

    目前用途

    面积/

    未来用途

    B308

    行为学实验室

    20.05

    专业实验室

    B309

    样品准备室

    11.51

    专业实验室

    B309-1

    病理实验室

    18.74

    学习室

    B309-2

    毒理实验室

    19.46

    B310

    菌群研究室

    37.62

    专业实验室

    B313

    公共区域

    61.92

    公共区域

    B313-2

    分子生物实验室

    79.63

    专业实验室

    B313-3

    RNA

    7.06

    专业实验室

    B314

    无菌室

    24.88

    专业实验室

    B315

    细胞培养室

    32.76

    专业实验室

    四、申请租用条件和程序

    PI实验室申请条件和程序详见《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PI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请负责人将申请书纸质版交到院科研实验中心(筹)(科研大楼北楼B318),电子版发946039910@qq.com,联系人梅鹤(13566297015),截止日期20211129日。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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