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加强科研用房管理,根据《温州医科大学教学科研用房管理办法》(温医大〔2020〕84号)及《温州医科大学生物医药科研大楼管理办法(暂行)》(温医大〔2020〕48 号)的有关规定,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开展生物医药科研楼科研用房使用费收取工作,起草《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科研用房使用费计费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统计科研大楼学院的科研用房使用情况,现征求教职工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你填写征求意见函以书面形式于2021年6月1日(周二)前提交至办公室。
办公室
202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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