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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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推进科研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的方案(试行)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 时间:2020年07月17日 16:52
  • 各部门、教研室:

    为进一步提升科研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检测能力,确保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追溯性,经学术委员会讨论、党委会研究决定,制定关于推进科研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的方案(试行),请遵照执行。

    一、形式与范围

    (一)CMAChina Metrology Accredidation (中国计量认证/认可)的缩写,又名CMA计量认证、实验室资质认定。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计量认证标记;CMA计量认证标记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二)开展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的范围为我院位于科研大楼的全部公共实验室和主要仪器设备。鼓励独立PI实验室根据自身情况参照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三)科研实验室要根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制定《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对工作程序、人员、设备、检测方法、环境、设施、样品处置、抽样、质量控制和验证活动、验证报告等项目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建立完整的质量体系,并有效实施。

    (四)根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进一步优化公共实验平台的功能分区和仪器设备的空间布局,对试剂耗材进行分类放置。

    (五)严禁任何个人私自占有公共实验平台的实验台、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等。

    (六)在公共实验平台做实验的全部师生均按照《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执行,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七)科研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是保证检验检测质量的必要手段,各部门、教研室要从完善学院质量管理体系、促进学院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沟通、密切协作,认真组织落实。

    (八)科研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由学院科研实验中心(筹)负责组织实施。


     温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20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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